关于我校开展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09   发布:魏波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2025困难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促进并重,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我校2025困难毕业生省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包括2025届社招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方式。按照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常态化申请发放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集中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常态化申请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中发放校验审核

1.系统审核校验(系统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集中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2.人工校验审核(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人工审核校验

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未通过,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申请人工审核校验;信息系统未审核校验的,不能提交人工审核校验。逾期提交申请信息,不再审核。

1.时间:202410月10日至11月20日

二级学院初审:10月10日至-10月30日

处复审:10月30日—11月20日

2.需要提供材料:

1)类别1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低保证明材料(低保证印有照片的页面及印有低保家庭信息的页面复印件一份或从

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

③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户主及申请人户口复印件,须在一个户口簿上)

2)类别2贫困残疾人家庭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父母一方残疾人证件和县区级政府及其以上所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建档立卡手册复印件

③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残疾人及申请人户口复印件,须在一个户口簿上)

3)类别3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扶贫手册》封面及详情页复印,手册中家庭成员一栏要有申请学生的姓名且栏中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本中的姓名及号码一致,否则无效。

4)类别4退捕渔民家庭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退捕渔民相关证件复印件

③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渔民证所属人及申请人户口复印件,须在一个户口簿上)

5)类别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贷款合同复印件(三年内任意一年)

6)类别6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残疾证复印件

7)类别7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生自行打印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

③此类别只针对家庭特别困难毕业生

符合以上几种情况其中之一即可。

(四)公示

202412月1日至12月8日,芜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毕业生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芜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于202412月28日前,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2.严格审批。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工作,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

3.规范报送。规范报送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规范报送材料:《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用)》(附件1)、申请人相关困难类别证明材料、《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附件2)。规范时间:请二级学院于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将不受理。第一次集中报送:202411月6日前,第二次集中报送:202411月20日前。

4.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根据报送要求严格审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

四、联系人及报送方式

联系人:胡琼  联系电话:17730318085

报送地点:学校高远101

 

窗体顶端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

2024107


审核人: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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