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更好地推进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预期目标,学校决定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验收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非课程建设类和课程建设类两类项目。
二、项目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项目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二级学院检查
各学院要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院此次参与检查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自查。
(二)学校检查
在各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的评审专家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参加检查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报告,并提供真实的成果材料。无成果材料或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检查验收不予通过。
四、检查验收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检查验收方式
1.材料报送要求
结题验收类:
项目主持人负责填写结题报告(需二级院系给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整理结项材料。结项材料按照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对照表—结项报告—申报书—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中期进展报告—标志性建设成果材料(如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教材、专著、研究报告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纸质版结项相关材料,结题验收现场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需二级院系给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科研处统一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阶段检查类:
项目主持人负责填写进展报告(需二级院系给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中期进展材料按照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对照表、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和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三份)汇总整理。
纸质版中期进展相关材料,阶段检查现场提交。电子版进展报告(需二级院系给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科研处统一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二)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需于3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项目检查验收报告到科研处(辉煌楼603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06079695@qq.com
2.3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自查及二级学院检查并完成材料提交;3月13日前,学校审查,学校将成立项目检查验收评审专家组,给出检查验收结论并由科研处统一上报。
五、其他要求
1.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延期需提交延期申请和项目整改方案(电子版上传由科研处统一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纸质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申请书(或任务书)实施的,予以约谈整改或者撤项处置。
2.项目主持人需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填写项目各类报告,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建设的主要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学校财务处和科研处严格把关,务求实效。
4.在检查验收中被学校清理撤项或终止研究的,相关项目责任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别质量工程项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君瑞 18855682004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名单.xls
4.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5.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6.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7.成果展示形式
8.延期报告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