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1   发布:系统管理员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推动我校科研水平的提升,学校现按建设周期对2021-2022年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含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23年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17〕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安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1)结题验收

2021年至2022年立项且未结题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等。

(2)中期检查

2023年立项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等。

二、具体要求

(一)本次检查为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对所有到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所有立项超过一年的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或附件2)和中期检查表(附件3或附件4)或,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若项目不满足结题条件,需要延期的填写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5)。注:2021年立项的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二)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申请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各项目需对提交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负责,注意报告排版和文字格式,以免影响检查验收结果,推荐提交pdf格式文件。科研处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任何再编辑、排版。

(三)各项目应于2024年10月10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和其他公开展示的成果材料。

(四)提交的结题报告和阶段检查和材料包括:

1.2021-2022年结题:1份纸质项目申请书;1份纸质项目中期检查表(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2份纸质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附件6或附件7)。

2.2023年中期检查:1份纸质项目申请书;1份纸质项目中期检查表(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及阶段成果作证材料。

3.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206079695@qq.com,联系人:蒋君瑞15212255923。

(五)学院将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根据各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最终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评审以现场打分方式形成最终审查验收意见。检查验收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检查验收结束后,检查验收结论将予以公示。

附件:

1.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2024)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2024)

3.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4.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5.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6.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封面

7.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封面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科研结题通知、名单及附件.zip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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