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6-21
皖教秘财〔2013〕12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我省已进入主汛期, 暴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易发。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根据省防指《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张宝顺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省防指电〔2013〕99号)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学校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雷阵雨天气学校安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财〔2013〕105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学校防汛工作责任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防汛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把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健全完善学校防汛应急预案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学校防汛应急预案,通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对因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避险及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自护自救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学生进行防汛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学生可迅速撤往安全地带,切实保证师生生命安全。
三、建立学校防汛预警联动机制
各地各学校在汛期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安全动态,密切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信息。一旦发生灾情,要第一时间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对因未落实应急值守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各学校要迅速组织专门人员,针对汛期到来极易造成的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校舍基础浸泡、地基下陷、墙体酥松、屋顶漏水等不安全因素,对学校周边山体、渡口、桥梁和校内校舍、设备、设施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治。对因强降雨可能出现校舍开裂、漏雨、倒塌的,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师生和财产转移工作。要重点关注地势低洼、滑坡地段、河道附近的校舍安全排查,确保排水设施畅通。要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险情隐患进行认真调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学校有在建工程的,要对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五、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汛期师生生命安全。上课期间,遇有恶劣天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暑假期间,各地及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不得未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夏令营等集体户外活动,不得将学校的教学场所、设施租借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奥赛班、培训班、辅导班或兴趣班等。
六、加强师生防汛安全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以“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为方针,以学校、班级为单位,利用升旗仪式、常识课、黑板报、宣传栏、班队会、校园电台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汛意识和增长防汛知识。各学校在暑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溺水教育,要明确规定,学生未经教师和家长同意,没有安全保障措施,一律不许到江、河、湖、塘游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本通知转发到每一所学校。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0日
教育厅官方微博
网友在线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