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八名品学兼优毕业生受到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表彰
日期:2015-04-04   发布:系统管理员   

 

3.27.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批准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通知”[皖教学(2015)1号]指出: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学法,我省119所高校按照比例和条件,开展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工作。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经研究批准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杨建宇、李娜(女)、甘萍(女)、汪杰、彭龙山、鲍丙洋、徐晨(女)、裴康8位同学为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说明我院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日益提高。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批准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通知”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品学兼优毕业生事迹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向有关用人单位推荐品学兼优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希望被评为品学兼优毕业生要珍惜荣誉,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展现才能,为国家繁荣、民族振兴作出贡献。(党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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