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9号)精神,现就我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我院在岗并符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
二、评审标准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教人〔2009〕2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2号)。相关文件咨询学院办公室。
三、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规范评审推荐程序,鼓励和支持全院教职工申报。
四、程序及准备材料事项
1、填写申报材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撰写述职报告(中级职称需要填写的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有关教育教学、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材料。
2、系部审核:申报人所在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本系部职称申报工作,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系部审核合格后,派专人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院教务处负责审核教案、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情况。
学生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承担学生工作的情况。
团委负责审核申报人指导学生社团的情况。
4、提交申报材料。各系部派专人将申报材料(包括各种证书、论文、论著、教科研项目等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院办公室。
5、院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公示评审、推荐结果。
五、时间节点
1、11月22日,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盖章。
2、11月23日,系部进行述职,公示一周,装订。
3、11月30日,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公示一周,上报教育厅。
六、承办部门联系人
1、 办公室:方新普、郭红财;邮箱:ahyzghc@126.com;电话:0553-3918791。
2、教务处:鲍光明。
3、学生处:刘胡兵。
4、团 委:朱良撑。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