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梅长娥等3位同志通过讲师任职资格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17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对学校、他人和自己负责的态度,提供具体线索向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反映(发送电子邮件至ahyzghc@126.com)。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