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
为保证我院教职工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差规范要求
1、出差前的准备
(1)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
(2)出差之前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差方案提交到各部门和人事处审批。
(3)凭审批过的方案到指定财务人员处请款,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再出差。
2.出差中的规范
(1)出差要注意乘车安全,尽量选择车况较好一点的车子,能坐火车的不坐汽车,能坐公交车的不乘坐出租车。
(2)出差在外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尽量选择安保环境好一点的宾馆。
(3)追求理性消费,不攀高奢侈。
(4)到达目的地安顿好之后,要及时发短信给主管领导告知已到达目的地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5)约见客户要以礼待人,注重仪表,详细记录谈话内容。
(6)遇到困难或者有不好直接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
(7)离开业务单位前要发短信给主管领导请示是否还有新要求,经同意后再启程返回。
(8)每天晚上要写工作日记,并安排好次日的出行计划。
3.返回后的要求
(1)回单位后及时销假,立即走上工作岗位。
(2)整理好出差总结报告和《报销单》请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本部门或人事处存档和销账。
二.报销标准
1.住宿费报销标准及说明
(1)标准: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等一线城市400元/间/天,省会等二线城市300元/间/天,三线及其他地级城200元/间/天,县城130元/间/天。
城市等级 | 住宿标准(元/间) | 交通费标准 | 出差补助标准(元/天) |
一线城市 | 400 | 实报实销 | 200 |
二线城市 | 300 | 150 | |
三线城市及县级以上城市 | 200 | 100 | |
县级及以下 | 120 | 100 | |
备注:1)出发当天的补贴标准 12点为基准,当日12点以前出发的按全天计算,当日12点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2)当天来回的参照1)计算;3)集团安排培训的不享受出差补助。4)省内城市出差补贴一律100元/天。 |
(2)学院集体性安排或上级组织经学院同意的活动,据实报销。
(3)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5)在规定标准以下据实报销。超出规定标准的,若事前未汇报,事后不能向主管领导解释原因的,按标准金额报销。
(6)若出差人员未住宾馆而不报销住宿费,按出差自然日(日历)天数,每天补助50元。
(7)住宿费发票必须与同程交通费发票同时报销。若交通费由合作单位提供或报销,报销住宿费时应提供有效证明。
2、交通费报销标准及说明
(1)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原则上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实报实销。
(2)市外交通费报销标准:乘坐长途公共汽车的,需在车站购买正规车票;乘坐火车出差的,自当日晚8点至次日晨7点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差目的地比较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带大额现金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4)带车出差,须事前申请同意,否则相关费用自理。
3.招待费标准及说明
(1)统一使用香烟标准:45元以下/包;
(2)统一使用酒标准:120元以下/500ml;
(3)宴请标准:根据参宴人数,140元以下/人。如要配发香烟的香烟标准:45元以下/人,是否配发要请示主管领导。
(4)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安排招待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院长(分管副总)或董事长认可。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事前未经申请同意,不得报销招待费。
三.报销要求及程序
1.填写报销单要求
(1)使用单位统一的《报销单》;
(2)按照出差日期每天填写一张《报销单》;
(3)《报销单》上的开支费用,要有对应的正规发票贴在《报销单》后面作为凭证;
(4)《报销单》背后除张贴发票外,还要张贴详细的费用说明和当日的工作小结;
(5)填写《报销单》应该字迹工整,账目清晰,没有涂改,张贴整齐;
2.报销程序
《报销单》填写完毕、粘贴完附件后,先由同行的同事签字证明,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核,然后连同出差总结报告一起交到财务室登记、由财务部门执行审批报销手续,统一报请院长、董事长核批。
四.出差补助
出差人员的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出发当天(包括当天来回)的补贴标准以12点为基准,当日12点以前出发的按全天计算,当日12点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贴标准为一线城市:200元/天;二线城市:150元/天;三线城市及以下:100元/天(省内均按100元/天);集团安排培训、招生宣传事宜等不享受此出差补助(按招生差旅费报销方案执行)。
五.附则
差旅费需提前预支的根据学院借款制度执行。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原因发生的参观等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对擅作主张,工作绩效差,手续不全以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反规定行为的,按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不予报销并扣发当月10%以上的绩效工资。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及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