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装配工艺实训室管理规则
1、实训室的管理责任人为该实训室的管理员和当堂指导教师,实训前管理员应做好实训课的课前准备工作。
2、学生应按照课程教学计划,准时上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
3、实训前学生应认真阅读实训指导书,明确实训目的、步骤、原理,预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并接受指导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4、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验训的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衣着整洁,严禁穿拖鞋、背心进入实训室。
5、实训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禁擅自接通电源,在教师指导下方可接通电源。
6、实训中要细心、认真,不准敷衍,严禁请他人代做,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岗位。
7、实训完毕,应清理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实训记录后方可离开。
8、实训后要认真完成实训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
9、在实训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者,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并接受检查,由实验员和指导教师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10、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赔偿。
11、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遗失的,要追究管理员及当堂指导教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