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部件拆装实训室管理规则
1、实训室的管理责任人为该实训室的管理员及当堂指导教师,实训前管理员应做好实训课的课前准备工作。
2、学生应按照课程教学计划,准时上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
3、实训前学生应认真阅读实训指导书,了解实训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并接受指导教师的提问和检查。
4、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衣着要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穿拖鞋、背心进入实训室。
5、分组后,每组必须认真检查工具及实训设备有无损坏、短缺,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做上相应的记号与登记。实训时必须严格遵守拆装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员和当堂指导教师的指导。
6、实训中要细心观察,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7、实训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8、实训结束时,应清理实训现场,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和实训作业后方可离开。实训后要认真完成实训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
9、在实训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者,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并接受检查,由管理员和指导教师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赔偿。
10、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设备、工具损坏、遗失的,要追究管理员及当堂指导教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