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0000-00-00   发布:系统管理员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数控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训室管理员兼任实训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实训室使用易燃易爆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3、实训室管理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4、保证实训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5、未经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仪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6、实训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训用品和场地。

7、对违反有关规定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或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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