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职责
日期:2013-10-22   发布:系统管理员   

 党支部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局党组的有关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好党支部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促进本单位组织收入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大力推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加强对党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调查党内违法违纪案件,并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6、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协助本单位人事部门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完成市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委员会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支部报告工作。
    4、同委员会委员及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其工作。
    5、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各自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职责
   
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1、了解和掌握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调整意见,检查督促所属党组织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和发展党员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督促所属党组织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推广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上级党支部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文化业务知识以及普法学习宣传工作,按时组织好党课。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鼓动工作及党刊、党报的订购、发放工作,党内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审核人:       
前一记录: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后一记录: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后台管理】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浮山路68号  邮编:241080
皖ICP备11002798号-3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电话:0553-3918928 0553-3918791 0553-3918509  手机:18155373300
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