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精神】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31   发布:系统管理员   

各在芜高校:


    根据安徽省和芜湖市相关通知和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高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教育厅和芜湖市的规定,一律不得擅自开学,学生不得在开学前返校。不得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二、在2月3日(正月初十)前对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外出史和接触史进行排查登记,对去过湖北、与湖北人员有密切接触或接触过确诊(疑似)患者的,所在单位应立即通知上述人员所在村(社区)按规范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持续跟踪掌握有关信息并建好台账。


三、务必建立和完善师生疫情防控责任体制,包保到人、责任到人,采取严密措施,严格落实师生疫情摸排登记、健康状况监测,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错报。


四、对寒假留校师生(包括留学生)加强封闭管理,做好防护和健康检测工作。加强食堂及其从业人员管理,实行分散用餐。搞好环境卫生,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确保当前学校基本运行和工作人员基本需求的疫情防控物品保障。


六、按照芜湖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工作。


              芜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0年1月31日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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