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就学生租房问题,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凡我院在籍学生应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擅自在学校规定的宿舍外租房住宿。如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要求在外住宿的学生,需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相关规定。
各学院、各班级认真摸排梳理,准确掌握学生在外租房信息,及时上报学生处并采取相关措施,不得漏统甚至隐瞒不报。
二、在外住宿期间的相关规定
1.对在外租房的情况,逐人通报学生家长,未经家长同意的予以劝回;家长许可的,家长本人来校,完成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手续,辅导员、二级学院逐级审批后报学生处至分管院领导核准,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审批过程中,谁批准谁负责;
2.经审批同意在校外住宿期间,学生对本人的安全负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凡因在校外住宿引起的纠纷、事故等造成的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在校外住宿期满后应回到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内住宿。
3.在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学院报告个人情况,保持通讯畅通。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及时告知辅导员老师。在外住宿期间严禁将宿舍床位租借给其他人员;在外住宿学生应由家长陪护,家长应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在外租房学生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主动服从和配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自觉履行学生的义务;
5.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经教育不改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申请和办理在外住宿手续的程序
1.申请在外租房的学生须填写《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申请表》(附件一),经家长签字同意,同时提交医院证明等相关作证材料;
2.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在外住宿安全责任书》(附件二),并提交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租房合同;
3.审批并备案、存档;
4.经审批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办理退宿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学院备案。
附件:
一、《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住宿申请表》
二、《学生在外住宿安全责任书》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日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外租房住宿管理办法11.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