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2027 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152 号)及《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与管理办法》(院学字〔2026〕6号)文件,现将我校2026-2027 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道德品质良好的在校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档次,评选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名单,并在二级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家助学金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形成评审报告,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安徽省教育厅。
四、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实行分档资助,结合本校实际,将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资助,资助标准分别为5000元、3500元、2500元,分别对应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级。资金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发放至学生账户。
五、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学校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如有以下情况,将及时取消学生受助资格、停发助学金:
(一)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其他把助学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适当开支者,有违法行为者。
(二)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六、2026级学生贫困认定
2026级学生贫困认定工作和国家助学金工作同步开展,贫困认定工作需要提交《2026级家庭贫困学生经济信息录入汇总表》电子版及《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的助学金名额,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助学金申请和评审。
(二)加强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及孤儿等重点人群的摸排,确保应助尽助。
(三)主动作为,对除中央下发的重点资助学生外,结合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受到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困难的学生给予主动关心,及时资助。
附件提交说明:
1.所有原建档立卡、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原则上由学生提出申请后全部认定为特殊困难,享受最高档资助,请各班级辅导员提醒学生完成申请流程。
2.城乡低保、残疾学生等其他类型困难学生,原则上需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优先评选较高等级),请各学院、各班级重点关注、处理,及时帮助学生完成申请。
3.附件1学生申请表所有申请学生三张表格都要填写(纸质版)、附件2公示文件(纸质版二级学院盖章)及附件3信息统计表(电子版)11月13日前提交至资助中心张雨婷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请务必按时提交!
附件1:助学金相关表格
附件2:国家助学金公示文件模板
附件3: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