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最新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就业统计数据准确、规范,现将就业数据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就业数据审核流程
辅导员初审-院系复审-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省厅筛选抽查审核
2.审核内容
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录用接收函、录用文件、接收证明、劳动合同、聘用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等)的真实性,就业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联系人等)的准确性。
3.相关要求
(1)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2)各二级学院负责202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审核的老师务必学习《就业数据监测培训内容》,严格对照新版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标准,使用院系账号复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
就业合作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