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学校新时期人才培养新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遵循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对标教育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安徽省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要求,认真审视培养方案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培养方案与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教学内涵建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促进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德技并修。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育等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实践性教学,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准引领,促进特色发展。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有关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对接相应职业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体现特色。
(三)坚持多方参与,促进产教融合。方案论证审定等各环节要注重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广泛听取学校师生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避免闭门造车、照搬照用;方案整体设计应体现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思路的新要求,尤其是“专业特区”建设专业,要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到专业教学模式创新中,课程教学内容要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三、修订主要依据
(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三)《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四)《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
(五)关于征求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8)》的意见的通知(教职成函[2018]147号);
(六)《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皖教高〔2019〕1号
四、修订对象
学校所有分类招生开设的三年制高职专业和2019年新开设的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工程造价、空中乘务)
五、修订要求
(一)关于人才培养目标
以《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二)关于课程设置
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三)关于学时
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实践性教学(含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实验实训、生产实习等)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三年总学时以2500—2600学时为宜,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学时计为1个学分。每周学时不超过26,每门课学时不超过80,最多5学分。职业素质拓展课程学时不超过32,最多2学分。
(四)关于1+X证书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2019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体例沿用2018版的人才培养体例,模板改用附件1格式。职业岗位核心课程模块可根据专业建设实际设置方向。
六、组织实施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加强领导,科学论证,广泛调研,以积极、科学、稳妥的态度,对培养方案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及时反馈到教务处协调解决。
(二)2019年12月2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2020年1月10日前,二级学院按照模板(附件1)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及论证工作,同时将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提交教务处。学校安排专家领导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论证及审批工作。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