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暂行办法
日期:2020-01-09   发布:系统管理员   
  1. 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分教学督导组进行。督导委员会成员分组如下:

    思政基础督导组       房列曙 刘勇 方新普  何源章,

    房列曙任组长。

    电子信息督导组   周元一  储克森,     周元一任组长。

    机械汽车督导组  王健峰 丁梅龙 鲍光明,王健峰任组长。

    经管艺术督导组  胡庆十 毕松梅、杨长胜,胡庆十任组长。

  2. 每学期督导听课开始时间一般在开学后第4周左右,结束时间一般在期末考试前3周,具体时间见学期听课计划。

  3. 每学期督导听课面约占全部授课教师的50﹪,每学年督导听课覆盖全部授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4. 各督导组根据学期听课计划安排本组听课任务,填写督导组听课安排表;听课中督导组成员填写听课记录 ,交督导组长进行听课记录汇总;学期听课结束,填写听课结果汇总表,提交教学督导组学期听课小结;上述资料交教务处存档。

  5. 督导组安排每次听课,督导组成员不少于2人,听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

  6. 督导组听课过程发现违反师德、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教学、学习或影响安全等急需解决的问题,及时直接或通过督导委员会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并督促管理部门解决问题,严肃处理。

  7. 督导组听课成员与授课教师要进行适当的交流互动,在听取教师意见,肯定成绩、保护积极性的同时,着重指出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提出改进的办法和建议。

  8. 督导委员会于每学期开学初,在听取督导组意见基础上制定学期督导听课计划,向督导组提供学期总课表、班级学生学习人数等信息资料;学期结束前,在各督导组小结的基础上,提交督导委员会听课工作总结;将有关听课汇总资料反馈给有关部门,报学院有关领导。

  9. 督导委员会工作机构设在教务处。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2018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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